公开听证守公正 增殖放流护长江
2022-11-25 11:45: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袁玲燕 张灵露 | 点击量:765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玲燕 张灵露)11月24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对瞿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就瞿某是否符合公益诉讼诉前终结审查,公开听取意见。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舒建国主持,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兼公益诉讼志愿者)、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会议,并通知了当事人到场参会。

该案系在2022年6月2日,瞿某使用电击枪在二酉乡酉溪口村捕得野生渔获物1.3千克,造成了生态资源的损害。听证会上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检察官在介绍案情时说明,瞿某的行为虽然对生态资源造成损害,但是情节较轻,且自愿通过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在社会公共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建议不再对瞿某提出起诉。瞿某也当场表示悔过,自愿承担修复生态的费用,并提出将在村务公开栏张贴自己的道歉书,达到更广泛的教育效果。最后,听证员就该案听证事项进行了提问和发言,经过讨论评议,一致同意在受损公益得到全部修复的情况下对案件予以终结审查。

会后,在该院的监督下,瞿某自愿购买了一千尾鱼苗在二酉乡酉溪口村现场进行了增殖放流。

惩罚犯罪并不是唯一目的,让受损的水域生态重新恢复,才是我们的初衷。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力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之职,让违法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错不敢再犯,以公开听证形式,宣传普及非法捕捞的危害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让听证员充分认识、亲身感受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群众吸取经验教训,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一方”的最佳效果。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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